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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來談談攝影,昨晚和一位攝影朋友敲字聊到凌晨二點
他對攝影的狂熱比我還要深,常常拍到廢寢忘食,和他出去拍過一次,是真的很愛拍的那一型。
 
昨天看了「臨界天堂」這本書,還沒啃完,但第一章節裡的文章,就足以讓我震攝不已,作者是一位哲學系教授,四十歲以後才開始真正接觸登山,書的內容講的是他登山的心路歷程。第一章節裡,對於攝影有一些著墨,文裡提到:在一陣拍攝過後,他向隊友拋一個問題,說「我們可以用照片把美麗捕捉回去,我們的親友可以看到我們看到的美麗,他們能體會到我們的感動嗎?」沒有人立刻回應.........從藝術創作的角度作比喻,創作者比純粹的觀賞者,擁有更大的價值感和成就感。大自然才是真正的創作者(人們常會忘記這一點),我們只是捕捉者和傳遞者。或許就是這層關係,攝影的價值遠不如繪畫,在台灣,攝影家幾乎無法靠攝影作品維持生計。
 
這一段文,看得我頻頻點頭,我也曾經很迷,甚至是狂熱的一直在拍照,底片不知用了幾百捲,時間不知耗了多久,然後呢? 然後就是為了拍照而拍照,享受別人對妳拍攝的照片發出驚嘆的聲音。昨晚那個朋友也提到,他常常身在美景而不自知,快門一直按,擔心有沒有手震,深怕不多按一些會遺漏掉好照片,於是,忘了佇足欣賞美景,忘了閉上眼睛深呼吸。回家後前三天會興奮的查看所有照片,三天後那些照片就淪為與塵為伍的命運。
 
我想回應那作者拋出的問題,當下的感動無法透過任何中介質而傳遞,當下的感動就僅止於當事人的感受。不僅是照片,甚至畫、電影、音樂,都只是傳遞感動的中介質,或許我們會被某一個畫面、某一句歌詞、某一段旋律而感動流淚,然而,那種強度都不及創作者的強烈,亦或者要到,當那一點打到你過往曾有的經驗時,才會有比較深刻的感受。
 
不知是時間的淬練還是怎麼,我對攝影仍懷有熱忱,但卻少了狂熱。我想要有自己的風格,想要透過照片傳達我的想法,這條路不好走,幸好我也沒有很期待自己會有什麼作品,只是希望平淡的生活裡,有一點點顏色來點綴生命,就算是沒有對焦的照片,也是我的生活之一。
 
PS.臨界天堂是本好書,對登山者來說感受更是深入,在此分享書中的一句話「到頭來最後要克服的,不是高山峻嶺,不是激流險灘,而是自己。」 等看完此書後,再與大家分我的心得。微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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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ee5205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